計畫期程:核定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星期一)
申請時間與方式
(一) 收件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
(二) 親送、郵件(以郵戳為憑)收件地址:
1.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2. 地址:1064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2樓。
3. 電話:02-23660812轉227、230、235。
(三) 線上申請:備齊應備文件後,以E-mail方式寄送文件,電郵至cipsme@nasme.org.tw信箱;或加入計畫LINE@官方帳號ID:@cipsme,訊息留言上傳申請文件。
(四) 送件注意事項:
1. 郵寄至執行單位:經掛號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快遞寄送者以寄送單上之日期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2. 親送至執行單位:以執行單位收件簽章時間為準,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逾期概不受理。
3. 線上申請者,請再次致電予執行單位確認。
4. 申請單位須依本須知規定備齊應備書面資料,請依申請類型參照【附件一:個案型/聯合型-文件檢核及執行進度表】。
詳情請見個人型及聯合型之附件WORD檔及PDF檔
或至原民會官網最新消息查詢https://www.cip.gov.tw/zh-tw/news/data-list/DD56092E0C92EC1F/47DCC78D5EC386CDECC36AEAD9899E5C-inf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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