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遊程規劃介紹:
(一)實施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2月10日止。
(二)申請對象:經合法立案之公司行號、機關、團體,每團以 20人為原則,其規劃之專案行程應先經機關審查後始符合本案申請,本階段以10團為限。
(三)本計畫申請項目包含文化手作體驗、講師費、導覽人員費及季節伴手禮等,每次(團)最高可申請金額為新臺幣貳萬元整,申請項目及相關安排規範詳如申請簡章。三、申請簡章及行程審核暨出團申請表詳如附件。


(一)實施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2月10日止。
(二)申請對象:經合法立案之公司行號、機關、團體,每團以 20人為原則,其規劃之專案行程應先經機關審查後始符合本案申請,本階段以10團為限。
(三)本計畫申請項目包含文化手作體驗、講師費、導覽人員費及季節伴手禮等,每次(團)最高可申請金額為新臺幣貳萬元整,申請項目及相關安排規範詳如申請簡章。三、申請簡章及行程審核暨出團申請表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