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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標

教育目標

1.1 本系教育目標
    國立嘉義大學乃由國立嘉義技術學院與國立嘉義師範學院整併而成,兩校歷史悠久,校友眾多,在各行各業均有優異表現,學生素有勤奮、樸實與團隊之特質。本校是一所綜合大學,目前設有師範、人文藝術、管理、農學、理工及生命科學等六個學院,計有三十四個學系、四十三個研究所(含十八個獨立研究所)。本校教育目標為:「全人教育、術德兼備、放眼國際」,工學院大學部教育目標為:「培養學生專業基礎、實作能力、人文素養與國際思維,以造就術德兼備之人才」,本系基於校、院之教育目標與本系專業特色,建立本系教育目標為:「培養學生兼具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專業知識及人文素養、多元思考、溝通合作的能力與國際觀」。本系96年度所訂定之綜合發展計劃,如附錄1.1所示。校、院與系教育目標之關係如圖1-1所示,相關資訊公告於本系網頁https://ncyuweb.ncyu.edu.tw/civil/,也公告於本系一樓及各班級教室之佈告欄。
    本系教育目標主要歸納為三大方面:

 1.      專業知識的培育:系專業知識培育乃基於圖1-1院教育目標之「專業基礎」與「實作能力」兩項目標之延伸。培養學生具備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基本分析能力與解決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問題之能力。

 2.      人文素養的培育:為達到校「全人教育」與院「人文素養」之教育目標,系在加強專業知識之培育外,在人文素養之培育,期望學生具有專業倫理、永續性思維與服務社會之熱誠。

 3.      領導管理的培育:培育學生具有多元思考與溝通合作之能力,並具有國際思維。

本系教育目標關聯圖

1-1  本系教育目標關聯圖

1.2 教育目標形成過程與參與人士
    本系已成立教育目標規劃委員會,擬定本系教育目標與學生應具備之核心能力。教育目標規劃委員會之委員由課程規劃委員會委員所組成,委員共12人其中系所專老師委員7人,業界代表、校友代表與校外學者代表各1人,學生代表委員2人。本系教育目標擬訂過程,首先依據校、院教育目標、系友意見及產業需求等綜合考量(1-2),由教育目標規劃委員會擬定,並經系所務會議通過後確定。本系教育目標朝向冀望畢業生除了能勝任工程師的業務需求外,亦能將相關所學運用於土木與水資源方面的工程技術,以發揮本系的教育精神。本系教育目標與學生核心能力之制訂過程如表1.1所示。
       

學系制定教育目標歷程大事紀

日期

參與人員

活動紀錄

96.01.18

95學年度第 4次系所務會議

決議參加中華工程教育認證。 指派蔡東霖老師與陳永祥老師協助辦理,如附件。

96.03.14

95學年度第 5次系所務會議

考量時間問題,決議延至明年度參加中華工程教育認證,如附件

96.07.04

95學年度第 7次系所務會議

成立工程教育認證小組,蔡東霖老師,陳永祥老師、陳錦嫣老師及系所各委員會召集人為小組成員。 依據工程教育認證規範,初步訂定系教育目標,如附件

96.09.17

96學年度第 2次系所務會議

成立教育目標諮詢委員會,由系所各委員會召集人、校友代表張明達先生、業界代表鄭宗岳先生、學生代表賴俊勳同學與許家禎同學及校外委員張志強老師所組成,如附件。

96.12.19

1次教育目標諮詢委員會暨 96學年度第2次課程規劃委員會

討論本系教育目標與課程之關連性,如附件。

97.01.23

96學年度第 4次課程規劃委員會

通過本系教育目標與學生應具備之核心能力,如附件

97.06.11

96學年度第 2學期系集合

向學生說明本系系教育目標與學生應具備之核心能力。

97.06.24

96學年度第 6次課程規劃委員會暨第 10次系所務會議

將教育目標諮詢委員會更名為教育目標規劃委員會。 將教育目標規劃委員會納入系所組織章程中,並通過設置準則,如附件

完成制定本系之教育目標,並提送系務會議確認。

97.10.15

97學年度第 2次課程暨第 1次教育目標諮詢聯席會議

各項課程之屬性,建議提請系務會議討論,再修定課程分析表。 建議增加設計相關課程,以培養學生多元思考與溝通合作之能力。

提請系務會議討論本系開設專題製作課程相關事宜,如附件。

99.7.26

98學年度第 1次教育目標諮詢聯席會議

本系教育目標與學生應具備之核心能力暫不調整,唯應參考 AC2010規範,於原有核心能力內容中增列計畫管理之項目,以符最新規範之要求。 課程分析表中之學分數及內容,請依現行課程標準進行修正,以符實際需求。 問卷調查之內容應更多元及完整,以期提高其信度與效度,如附件。

101.09.26

101學年度第一次教育目標諮詢委員會

系教育目標係依系所發展與社會需求等作漸進性、階段性之調整;目前本系教育目標仍以既有之三大目標為主,惟請增加團隊精神、美學與專業能力等內容,俾使本系教育目標更為完備。

大學部與研究所之核心能力應予區隔並分別訂定,大學部之核心能力應涵蓋有發現問題及參與解決問題之能力,研究所之核心能力則應有發現問題及獨立解決問題能力;其核心能力指標亦併請配合調整。

問卷內容請系上先行做適當調整後,再函請委員們提供相關建議,俾使問卷內容更能反應教學成效,據以依問卷評析結果,做為教育目標、核心能力調整之依據。

建議於大二、大三或大四之課程內容,增設工程倫理與法律及防災等之必選修課程,並將品德教育及防災、永續發展等相關課題也納入該課程範圍內。

 

本系教育目標關考慮面向


1-2  本系教育目標考慮面向

1.3 本系教育目標和學校教育目標之關聯性
    本系教育目標係以本校和工學院教育目標為依據,其關聯性可藉由圖1-1
說明。在院「專業基礎」與「實作能力」教育目標之原則建立本系「專業知識」教育目標下之兩個子目標,「工程基本分析之能力」與「解決工程問題之能力」。在院「人文素養」原則建立本系「人文素養」教育目標下三個子目標「專業倫理」、「服務社會」與「永續性思維」。在院「國際思維」教育目標延伸系「領導管理」下三個子目標「多元思考」、「溝通合作」與「國際思維」。

1.4 課程設計與教育目標達成之關聯
    本系課程設計與授課內容期望達成本系教育目標。本系亦秉持持續改進課程的設計方式及教學方法,讓學生能有更豐富的學習內容,以下介紹本系教育目標及課程設計的關聯性。

教育目標一:專業知識之培育
    數學與基礎科學之養成,係藉由微積分、工程數學、普通物理學、工程統計、計算機程式等理工學院數理工具之訓練,及應用力學與流體力學等土木及水資源工程基礎課程之訓練,以建立工程基本分析之能力。經由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專業課程,如材料力學、土壤力學、結構學、測量學與明渠水力學等,及相關之適當實作、設計與實習課程以獲得工程實務所需之經驗,並藉由參與指導教授專題或實務參觀活動,培養學生解決工程問題之能力。其關聯表如圖1-3
所示。

本系教育目標一

1-3  本系教育目標一和課程設計關聯圖


 

教育目標二:人文素養的培育
    除了土木及水資源專業外,期待學生亦具有人文素養,該項能力主要經由通識課程與參與校內、外演講,以潛移默化加以養成。除經由通識課程外,學校或本系亦經常邀請校外業界至本系演講相關議題,以建立學生永續性與專業倫理之概念,並具有服務社會之熱誠。
教育目標三:領導管理的培育

    本系教育目標「領導管理的培育」,主要包含多元思考、溝通合作與國際思維。利用課程討論及報告,訓練學生具有獨立與多元思考的能力;利用同學間相互學習以及指派作業,讓學生能夠在以後的人際關係上有更良好的溝通合作;另外,經由社團活動與系學會參與也能培育學生溝通技巧與領導管理能力;系上舉辦的不同類型的演講,讓學生更具有國際思維。

1.5 達成教育目標的評量方法與成效
    本系為評量教育目標達成之成效,並做為後續改善教學機制,利用以下評量方法做為教師教學改善之參考:

 1.      問卷調查包括學校教學意見調查表或本系自行製作之問卷調查。

 2.      教學課程之考試卷或評量表。

 3.      學習歷程檔案,包括作業、實驗報告與讀書報告。

 4.      系友問卷調查與業界對系友表現反應調查。

上述調查、問卷結果均送給教師參考,藉以改善教學成效,以達到持續改善之機制。學校教學反應調查之結果,亦作為升等參考,與評選教學獎勵之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