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到主要內容
:::

活動辦法

附件一

國立嘉義大學校園彩繪趣~蘭潭學生宿舍」活動辦法

一、活動宗旨

提倡優質學習環境,透過彩繪活動,讓學校全體教職員工生、社會大眾更瞭解本校特色,進而凝聚全體師生情感,賦予蘭潭校區宿舍圍牆新的意義和風貌,讓嘉大亮起來。

二、活動目的

藉由蘭潭宿舍圍牆彩繪之推動,營造品德教育優質學習環境,建立具品德核心價值及學校特色之校園環境,點亮校園角落,活化校園空間與美學。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

四、主辦單位:本校學生事務處。

五、協辦單位:本校總務處。

六、活動對象:本校在學學生,參與方式得以個人或團隊組隊參加。

七、活動主題:建構以學校特色或弘揚品德教育為主題。

八、彩繪地點:蘭潭學生宿舍圍牆。

九、活動時程:分三階段進行

時程

時間

活動內容

第一階段

徵稿

104

9月22日()

11月17日()

依活動主題繪於自備8開圖畫紙,繪圖區域長寬比例為2:1

以水彩、蠟筆、水墨、彩色筆方式表現、勿使用電腦合成方式作畫,不須裱框,每人或每隊限參賽1件作品。

第二階段

評選

截稿日後召開

第2次評選委員會

由主辦單位請教師及學生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評選,獎項分金作獎、銀作獎、銅作獎各1件,佳作獎3件共6件。

第三階段

圍牆彩繪

再行公告

獲獎個人或團隊,將入選作品以油漆繪於2乘6 (12平方公尺) 圍牆牆面。

十、報名方式

()下載報名表: 10410月12日前至蘭潭宿舍辦公室網頁下載列印

http://website.ncyu.edu.tw/dorm/gradation.aspx?site_content_sn=10683

 

 

 

 


二、貼妥報名表:

 

()填妥報名表所有欄位資料,將報名表貼於8開作品背面。

()繳交作品:將貼妥報名表的作品親交或郵寄(以郵戳為憑10410月12日止)至嘉義市學府路300號蘭潭宿舍辦公室。

()詳情請撥打05-2717371 劉先生 洽詢。

十一、公布結果

()1041015日於蘭潭學生宿舍辦公室網頁公告入選第三階段名單http://website.ncyu.edu.tw/dorm/gradation.aspx?site_content_sn=10683

 


  

 

 

 

 

()主辦單位將於結果公布後一週內,以電話通知所有入選者。

()所有入選者獎勵將於10411月6日圍牆彩繪完成後二週內頒發。


十二、評分標準依據比賽主題內容與規定評分,總分100分,配分方式如下:

項目

說明

配分

主題內涵 20%

主題適切並符合本活動精神

20

繪畫技巧 50%

創意表現

25

內容完整性與豐富度

25

畫風設計 30%

圖像設計與畫面美觀協調

30

十三、獎勵辦法

()金作獎一名頒發獎狀1紙及1萬元等值禮券。

 ()銀作獎一名頒發獎狀1紙及8仟元等值禮券。

 ()銅作獎一名頒發獎狀1紙及5仟元等值禮券。

 ()佳作獎三名頒發獎狀1紙及2仟元等值禮券,。

十四、參賽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不得與其他比賽作品重複。

()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經公布入選作品後,不得自行取消資格。

()得獎作品若有違冒、抄襲、代筆或重複參賽者,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如造成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負完全法律責任。

()得獎人作品版權(包括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布置、展覽、刊登,不另給酬。

()未附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符,致影響入選結果,將不另行通知。

()參賽者均需遵守本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增訂之,並於學務處網頁公告。

()所有得獎者領獎時,須出示證明文件以利核對。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辦法修改權力,若有任何變動將以學務處公告為主。

點閱 點閱:38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15-09-21 22:05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15-09-21 22:05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學務處住宿服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