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旁聽登記請洽詢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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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務會議議事規則第13條規定,旁聽採會議開議前14天起至會議開議前6天止,於本校秘書室網頁會議資訊項下公告會議時間及旁聽登記網址,每場旁聽開放數量將依各校區視訊空間而定。 3、向秘書室提出旁聽申請表後,經登記成功者,請攜帶識別證或學生證於會議開始時前至各校區開放旁聽之視訊空間簽到。 4、未按原登記之校區進行旁聽者,不得進入旁聽。 5、申請登記成功後,如因故無法參加,請務必告知秘書室取消,以免影響他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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