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到主要內容
:::

系所教育目標

教育目標

 教育學系 大學部

教育目標

培育具有教育專業知能與涵養之優秀國小師資,及培養有志從事課程與教學、教育行政、數理教育與學術研究之專業基礎人才。

教育學系 碩士班

教育目標

1 具備教育學術研究知識。

2 獲得教育學術研究能力。

3 陶冶教育議題批判素養。

4 涵泳教育學術研究志趣。

5 應用教育學術研究成果。

                              

教育學系 博士班
教育目標

1 具備廣博與專精之教育學術知識。

2 深化獨立與純熟之教育研究素養。

3 發展省思與批判之教育研究精神。

4 統整理論與實務之教育實踐能力。

                             
教育學系 碩士在職專班
教育目標

*課程與教學組

1 具備課程與教學教育實務研究學識。

2 獲得課程與教學教育實務研究能力。

3 應用課程與教學教育實務研究成果。

4 涵泳課程與教學教育實務研究志趣。

5 陶冶課程與教學教育議題批判素養。

*學校行政組

具備學校行政實務研究學識。

獲得學校行政實務研究能力。

應用學校行政實務研究成果。

涵泳學校行政實務研究志趣。

陶冶學校行政議題批判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