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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申請之同學於115年3月23日前備妥相關資料向各校區學生事務處生輔(學務)組提出申請。

點閱 點閱:30 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6-02-09 09:08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6-02-09 09:08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生活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