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請資格:
(1) 就讀本校之僑港澳生(學士及碩士均需二年級以上;倘為師大僑先部秋季班結業學生,於大學一年級得以該班結業成績申請)。
(2) 未領取僑委會「114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獎學金」者。
(3) 本獎助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均不得申請。
(4) 須持有僑委會i僑卡。
2.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本年3月6日(五)前。
3. 申請方式:
(1) 至僑委會「獎學金申請系統」線上填寫申請資料(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
(2) 填妥後匯出申請表及相關證件黏貼單(請依說明勾選、妥善黏貼並簽名)。
(3) 檢附113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申請僑生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應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倘為清寒家庭子弟,併提供清寒證明)並於115年3月6日前送至各校區國際處(新民及民雄校區請於駐點時間送至辦公室;蘭潭校區除春節期間外皆開放)。
115年度僑委會「各界捐贈僑生獎助學金」開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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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更新時間:2026-02-13 17:02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6-02-13 17:02
發佈單位
發佈單位:國際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