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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生計畫介紹

本校交換學生計畫介紹

*緣起

為拓展本校與國際知名學府之實質交流,本校積極推動薦送本校學生赴姊妹校進行各項海外研修計畫,並於2006年起開始辦理學生赴海外姊妹校研修交換學生課程計畫,目前本校已與歐美、亞洲等地區多所姊妹校進行交換學生計畫(詳如本校姊妹校一覽表)。除爭取薦送學生赴姊妹校研修名額,本校亦積極向合作學校爭取本校學生優惠措施,如學費全免優惠、提供本校學生獎學金或以當地本地生收費方式等研修優惠,期在未來將提供本校學生更多元的交換學校選擇及更多的優惠方案。

*何謂交換生

「交換學生」為在學期間,以本校學生身分 ( 即完成本校註冊及繳交學費手續 ),前往有交換學生協定之姐妹校研修一學期 / 季或一學年的課程,且課程結束後,可獲得姐妹校所核發之正式成績單或修課證明。

*為什麼要申請成為交換生?

同學可透過交換生計畫體驗及學習如何在異國生活及學習。除了增廣見聞、增進語言能力及結交朋友以外,也同時培養獨立、自主的能力。是一個自我成長、加強未來競爭力的絕佳機會。

*如何成為交換生?

能透過學校協助赴國外就讀半年或一年,對許多同學來說是個不可多得的好機會。而過去也有部分同學因事前準備不足,而喪失機會,或是發生赴外就讀後與期望不符的情形。因此,我們建議同學如果想要成為交換生,應先將自己準備好。以下幾點為建議事項:

A. 蒐集資料

建議同學先至國際事務處網站交換學生專區了解校內赴外進修相關規定、再瀏覽已簽定學生交換的學校列表,並對有興趣就讀之學校進行資料蒐集。除了上該校網站查詢課程資訊之外,也可多多參加本處舉辦的各項留學講座活動,聽取學長姐的交換經驗。

B. 擬定學習計劃

我們希望想當交換生的同學要把籌備交換申請納入大學生涯與學習計畫,而非一時興起的念頭。在蒐集足夠學校資料後,我們建議同學先與系所老師諮詢,確認赴國外研修的學分抵免可能性以及返國之後課程的銜接性,避免回國後出現課業斷層或影響畢業年限。

C. 維持在校成績

在校成績表現也是姐妹校核發入學許可的參考條件之一,校內審查作業中,交換生在校成績需達全班前百分之二十以內或學期平均成績研究生八十分 ( 含 ) 以上、大學部學生七十五分 ( 含 ) 以上,且各科 ( 含操行 ) 成績須達及格標準,故申請同學在校學業表現須維持一定水準。

D. 加強語言能力與準備考試

外語能力是赴外就讀相當重要的條件,不僅影響到在非華語國家學習成效,也是和其他同學溝通的橋樑。本校的交換生計畫分為英語組、日語組、西班牙語組、法語組以及中文組,為確保及考量同學赴外研修時能否順利適應,申請同學必須通過本校訂定之語言能力門檻,且同時滿足各姐妹校設立之語言能力條件。建議同學們平時增進外語能力,並報考語言考試作為申請佐證資料。請注意:提出申請的語言成績證明需於有效期限以內。

*申請資格

● 本校學、碩、博士班之在學生
● 在本校已修習至少滿一學期,且需達全班前百分之二十以內或學期平均成績研究生八十分 ( 含 ) 以上、大學部學生七十五分 ( 含 ) 以上,且各科 ( 含操行 )成績須達及格標準
● 語言能力達國外姊妹校要求之門檻,且可檢附有效期限內之語言成績證明者。

*申請流程 ( 以下時程僅供參考,正確時程請依各年度公告為準)

舉辦申請說明會及公告校內初選簡章 ---- 秋季班&春季班:9月
遞交初選書面審查資料 ---- 秋季班&春季班:1月底
榜單公告 ---- 5月
繳交交換校申請文件 ---- 秋季班:2-5 月,春季班:9-12 月
交換校核發入學許可 ( 視各校作業時程而定 )--- 秋季班:5-6 月,春季班:12月 -1 月
本處發函學生及校內相關單位、舉辦行前說明會 --- 請待國際處公告

*申請步驟

選定欲前往之姊妹校 ( 每人最多可選擇 2 志願學校 ),於各學期交換學生申請截止日前填寫交換學生申請表件連同其他申請資料一併送件至所屬系所進行初審。( 備註 : 申請人須注意各系所初審申請時間以避免逾期送件 )。

◎ 交換生申請文件如下
A. 交換學生申請表。
B. 英文版歷年在校成績單正本。(請至教務處申請/大陸地區姊妹校:中文版成績單/其他地區姊妹校:英文版成績單)
C. 中、英文自傳、讀書計畫。( 格式不限,但內文長度需為 1000-2500 字內。)
D. 家長同意書。

E. 2 封教師推薦函 ( 格式及語言不限,推薦教師須親筆簽名但不須彌封 )。
F. 外語能力證明 ( 如托福…等 ) 。
G. 各系、所務會議同意之會議紀錄 ( 由系 / 所提供 )。
H. 身分證及學生證之正反面影本。
I. 其他能力證明或個人作品(如獎狀證書…等,可選擇性檢附)。
J. 其他相關優良事蹟或活動證明影本。

(請勿附上高中職 ( 含 ) 時期以下之證明,正本須於繳件時檢附查驗)

*經費補助

為鼓勵同學出國學習,本校將依同學表現及經濟狀況核定生活費補助,詳細規定請見「嘉義大學赴海外交流獎助學金要點」;本處有辦理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低收)等相關豐厚的補助申請,詳細資訊請參考教育部。獎助學金不重複補助,請同學自行評估。

*審查方式

經由本校交換學生審查委員會進行交換生資格及獎學金額度之複審。

*交換生資訊交流

**Facebook -嘉義大學交換生交流專區(歡迎有意申請交換同學踴躍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