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符合租金補助資格之住宅租賃承租人,若經訴訟外調解或調處程序仍無法解決租屋糾紛,自114年9月30日起,得依「住宅租賃糾紛法律扶助規定」向法扶基金會申請法律文件撰擬、律師代理等法律扶助協助。
財圍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5樓,電話諮詢專線:02-412-8518轉2再轉6。
內政部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114年度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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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10-08 17:02
發佈時間
發佈時間:2025-10-08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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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生活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