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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須知

除宣傳、推廣及協助學生辦理來臺必要程序外,本校並未委外辦理招生事務。 
Except the dissemination, promotion and assist international students in necessary procedures to Taiwan, Providence University has not outsourced the admission process with agencies.

本校招收外國學生入學各年級,其規定如下:

(一)招生方式:
  1. 經公告於本校網站後,由申請人進行網路報名並上傳審查資料;除宣傳推廣外,不 得委由校外機構、法人、團體或個人辦理。
  2. 本校招生宣傳管道主要為參加臺灣高等教育展、與各地中學師長及學生交流、拍攝 招生宣傳影片、運用社群行銷管道及建置境外生招生網頁;不得提供與招生規定、 招生簡章或相關規定不一致之資訊。
(二)入學資格審查程序:採線上審查,必要時受理申請之系所得採電話或視訊方式,其審 查結果送國際事務處彙整,由國際事務處召開審查小組複審,審查結果簽請校長核定 後,公告錄取結果並核發錄取生入學通知書。
(三)學系(程)授課語言:本校課程以全英文或華語文(國語)進行。
(四)學生應具備之語文能力基準: 申請人應依申請入學當學年度招生簡章所載之學系(程)授課語言繳交華語文或英語文 能力測驗證明,基準如下:
  1. 中文授課之學系(程): (1)應繳交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A2(含)以上之證明或相當之國際通用中文能 力證明。 (2)或母語為中文、前一學位為中文授課或前一學位主修中文者,提供相關證明。 
  2. 英文授課(包含有足夠英文授課課程可滿足畢業需求)之學系(程): (1)應繳交英語文能力測驗 CEFR B1(含)以上之證明。 (2)或國籍為英語系國家者免繳;於英語系國家取得前一學位或前一學位為在臺灣就 讀之全英語學程,提供相關證明。 
(五)財力證明基準:足夠在臺就學之財力證明(美金 3,200 元或新臺幣 10 萬元)、政府或 民間機構提供全額獎助學金之證明。
(六)其他相關事項:以每年公告之招生簡章為主。
(七)更多資訊: 國立嘉義大學外國學生入學作業規範 (點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