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旨揭計畫係為鼓勵全國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拓展國際視野,強化學生專業新知、技藝能發展,倘貴校學生規劃於115年8月1日至116年1月31日代表學校實際參與國際競賽者並符合「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作業要點」規定,請檢具申請表1式5份(電子檔亦請E-mail至nina@mail.moe.gov.tw)於115年5月29日(五)前備文送達本部,逾時送達、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
二、檢附申請表(含要點)1份如附。
※本案本處收件截止日訂為115年5月22日(星期五)止,以利後續函送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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