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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簽證

        • 1.移民署 新式居留證專案實施 宣導-

          教育部 書函
          地址: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聯絡人:卓亞倫
          電話:(02)7736-6325
          Email:allencho@mail.moe.gov.tw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內政部函、中文海報、中文海報2、英文海報、宣傳說明、查詢說明
          主旨:檢送內政部移民署因應新式外來人口統一證號專案實施之「宣導海報」、「宣導手冊」及「宣導圖卡」各1份,請依來函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廣為宣導。
          說明:依據該部109年12月17日內授移字第1090933364號函辦理。

          相關資料下載

          內政部函
          中文海報
          中文海報
          2
          英文海報
          宣傳說明
          查詢說明
        • 2.僑外生、大陸與港澳生 放線上申辦外僑居留證開-

          移民署「外國與外僑、大陸與港澳、無戶籍國民學生線上申辦系統」開放學生自行上線申辦外僑居留證相關功能


          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student/entry


          操作手冊:https://reurl.cc/5gaa2y
        • 3.如何申辦台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

          港澳地區僑生入境後須檢附以下相關表件,辦理台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
          (1) 公文(由國際學生事務組發文)
          (2) 申請書 (含相片(初/換/補發)最近1年內所拍攝、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足資辨識人貌、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彩色照片,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
          (3) 僑居地身份證正影本
          (4) 合格健康檢查表(乙表)
          (5) 分發通知書影本
          (6) 良民證(滿20歲者且良民證須驗證)

          (7) 香港或澳門居民身分確認書
          (8) 入境證正本
          (9) 費用2600元
          新生入境時統一由本校國際學生事務組向移民署嘉義市服務站辦理台灣地區居留出境證。
        • 4.國際生新生入學,該申辦何種居留證?-

          港澳生→「台灣地區居留證」,其初辦所需相關文件請參考: http://www.ncyu.edu.tw/oia/faq.aspx?faq_sn=977&pages=0
          非港澳生→「外僑居留證」,其初辦所需相關文件請參考: http://www.ncyu.edu.tw/oia/faq.aspx?faq_sn=974&pages=0
          外籍生→「外僑居留證」,其初辦所需相關文件請參考: http://www.ncyu.edu.tw/oia/faq.aspx?faq_sn=974&pages=0
        • 5.【入臺證】大陸專業人士來臺入臺證申請-

          申請大陸專業人士來台作業:
          一、校內簽核通過 (說明來臺事由、相關說明)
          二、校內簽奉核可後,於移民署線上作業申請入台證。
          (若所屬系所從未申請帳號,請電洽國際處協助設立子帳號)
          三、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專業交流線上申請須知
          時程:建議來臺前2個月申請,以利受邀人辦理入台手續。
          (對方亦需要時間辦理大陸境內之大通證)
          四、應備文件:
          參考「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專業交流線上申請須知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從事專業參訪線上申辦登入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商務活動及專業參訪線上申辦使用手冊下載
          *詳細法規請以移民署規定為準,本網頁僅供參考。
          五、線上申辦網址:https://mt.immigration.gov.tw/PB/login/auth?applyType=2B
          來臺人士提供資料 (由邀請單位收集並協助將檔案上傳至系統):
          項目 文件 說明 註解
          1 大陸地區人民入出台灣地區申請書
          (移民署連結)
          1. 須以正(繁)體字登錄於系統
          (可用word轉換)
          2. 英文姓名須與其護照或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之英文姓名相同。

          (參考範例)
          2 大陸地區居民身份證 正反面掃瞄電子檔(JPG檔)
          3 大頭照 近一年內彩色白底照片電子檔(JPG檔) 臉部總長在3.2cm~3.6cm
          4 來台人士專業資格證明文件 如在學證明、在職證明、相關證書等掃瞄電子檔(JPG檔) (參考範例)
          邀請單位需準備下列文件:
          項目 文件 說明 註解
          1 邀請單位邀請函 蓋單位章/教師簽名等 (參考範例)
          2 保證書
          (移民署連結)
          法人欄位蓋「大小章」(申請用印),邀請人填妥自然人欄位,掃瞄成JPG檔,上傳至系統。 (參考範例)
          3 專業活動計畫書
          (移民署連結)
          蓋「大小章」,掃瞄成JPG檔,上傳至系統。
          4 行程表(Excel)
          (31日以下)
          行程表(Excel)
          (31日以上)
          31日(含)以下逐日行程表
          31日以上日期區間行程表
          請依照天數填寫對應的excel表
          5 職員證 請檢附職員證、或可茲證明為本校的職員證明文件,掃瞄成JPG檔,上傳至系統。
          擇附 研討會議程 若目的為受邀參加研討會,請檢附。
          上述邀請單位第2、3項文件需用印「大小章」,請連同下列文件送本校文書組用印:
          1. 奉核可簽呈 (備參用)
          2. 用印申請書 (文書組網頁下載)
          申請所需工具:自然人憑證
          申請費用: 入臺證照費每人NT 600元 ,手續費依繳款方式費用收取不一。

          六、注意事項
          1. 核准前請盡量每日追蹤審核的進度,若遇資料不全,依指示補件。
          2. 入台許可證有效期限3個月,請務必於期限內入境。若超過有效期限,需重新申請。
          3. 受邀人其主要專業活動,不得變更;來臺日期或行程有變更者,邀請單位應於入境前上傳變更行程表於移民署系統備查。
          4. 受邀人來臺參加國際會議或重要交流活動者,得申請配偶及直系親屬一人同行來臺。
          5. 以團進團出,單次入出境為原則。
          6. 若受邀大陸人士旅居海外,另檢附當地居留證、於線上提出申請後,取得送件編號;請受邀人至向當地臺灣外館單位預約申請面試,待面試後方可取得入台證。
        • 6.非港澳及外籍生領有的外僑居留證效期為?逾期未辦理展延,應如何辦理?-

          (1) 新生初辦外僑居留證核發效期為一年,之後辦理延期時,均給予一年之效期;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即可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請同學們一定要特別小心自己的居留証效期是否已到期,一定要記得辦理延期手續,否則就造成"逾期居留"。
          (2) 逾期者請攜帶護照、原外僑居留證、罰緩費用(如下所示)、7日內出國之訂位紀錄或機票至居住地之入出國及移民署服務站辦理出境手續。
          →逾期10日以下,罰緩2,000元
          →逾期11-30日,罰緩4,000元
          →逾期31-60日,罰緩6,000元
          →逾期61-90日,罰緩8,000元
          →逾期91日以上,罰緩10,000元
          逾期居留未滿30日,原申請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著,經依規定處罰後,得向入出國及移民署重新申請居留。
          其移民署嘉義市服務站諮詢電話:05-2166100 (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17:00中午不休息)
          嘉義縣服務站諮詢電話:05-3623763(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17:00中午不休息)
        • 7.港澳生領有的台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效期為?逾期未辦理展延,應如何辦理?-

          (1) 新生初辦台灣地區居留證核發效期為大一到大三的9月30日,之後辦理延期時,均給予一年之效期;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即可申請辦理延期手續。請同學們一定要特別小心自己的居留証效期是否已到期,一定要記得辦理延期手續,否則就造成"逾期居留"。罰緩2000-10,000元不等,逾期居留未滿三十日都可以只繳罰鍰而不須出境,超過三十日需罰緩且出境。
          (2) 逾期者原居留證繳回,另由移民署核發出境證,入境時再重新申辦台灣地區居留證等相關文件。其移民署嘉義市服務站資料如下:
          諮詢電話:05-2166100 (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17:00中午不休息)
          地址:嘉義市吳鳳北路184號2樓
        • 8.如何線上自行辦理居留證延期? (107-2起全面線上化自行辦理)-

          107學年度第2學期起,需自行辦理居留證:
          1. 新生初次領取居留證,擬由國際處協助代辦。
          2. 「居留證延期」全面線上化申請:
          (1) 系統操作及說明: 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
          請依據您的身分選擇線上申辦系統操作說明,並詳細閱讀。
          (2) 外生、外僑生居留證申請 : 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foreign-student/individual/login
          (3) 港澳僑生居留入出境證申請: 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honk-macao-student/individual/login
          如果未能登入成功,請先向國際處學生組僑生業務承辦人接洽,聯絡方式如下:
          電話: 05-2717296
          Email: fsc@mail.ncyu.edu.tw
        • 9.如何申辦外僑居留證?-

          一般地區僑生及外籍生之新生入境15天內須檢附以下相關表件申辦外僑居留證:
          • (1) 申請書(含相片(初/換/補發)最近1年內所拍攝、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足資辨識人貌、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彩色照片,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
          • (2) 分發通知書正影本(一般地區僑生)或入學許可證正影本(外籍生)
          • (3) 在學證明(或繳費單收據)
          • (4) 護照正影本
          • (5) 居留簽證(含入境日期章)
          • (6) 費用500-1000元
          新生入境時統一由本校國際學生事務組於15天內向各校區之入出國及移民署服務站申辦外僑居留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