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主旨:檢轉本校115年度新週期系所學位學程「委託辦理品質保證認可」作業(以下簡稱品保認可作業)實地訪評報告初稿之申復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以下簡稱高教評鑑中心)115年6月16日高評字第1151000607號函辦理【如附件,刻正簽核中】。
二、本校115年度品保認可作業實地訪評,業於115年5月30日、6月1日至6月5日辦理完竣,認可效期為116年1月1日起至121年12月31日止,計有45個系所學位學程參與受評,高教評鑑中心預計115年8月公布認可結果。
三、有關旨揭申復相關事宜,詳如來函附件各項說明及填寫範例,其重點摘要如下:
(一)「實地訪評報告初稿」及「申復意見表格式」同於115年6月24日(三)起開放下載,請各受評單位逕至高教評鑑中心「評鑑資訊管理整合系統」(https://iqa.heeact.edu.tw)自行下載參用。
1、若受評單位欲提出申復,須於115年7月8日(三)前免備文逕自前開系統上傳申復意見表及申復相關佐證資料。
2、須使用高教評鑑中心提供之格式進行申復申請,如格式不符或逾期申請者不受理申辦。
3、提醒欲提出申復之受評單位儘早啟動作業程序,以避免網路壅塞無法如期上傳。
(二)受評單位欲就實地訪評報告初稿所載現況描述、待改善事項或訪評過程其中任何一項申復者,應分別按所申復「訪評過程或實地訪評報告初稿內容」中現況描述與特色、待改善事項或訪評過程等事項之ㄧ項或數項,於申復意見表「訪評過程或實地訪評報告初稿內容」每一欄位逐一填具所不服之一項,逐項表明其不服之意旨,並就其「申復屬性」(含「違反程序」、「不符事實」或「要求修正事項」)進行勾選。如有重複勾選或未依規定勾選申復屬性之情形,高教評鑑中心將其一律歸屬於「要求修正事項」之申復屬性。
(三)上開「申復屬性」說明如下:
1、違反程序:指受評單位認為實地訪評過程「違反程序」。
2、不符事實:指受評單位認為實地訪評報告初稿內容所載之數據、資料或其他文字與受評單位之實況有所不符,致使實地訪評報告初稿「不符事實」。
3、要求修正事項:指受評單位認為實地訪評報告初稿內容,係因實地訪評期間受評單位提供資料欠缺或不足所致,而為此提供補充資料「要求修正(該)事項」。
(四)有關「訪評過程或實地訪評報告初稿內容」欄位請受評單位填具完整內容,勿自行摘述。「申復意見說明」欄位須以條列式簡要說明,說明中如有圖表,則將圖表移至附件中呈現。
(五)申復意見表欄寬格式已設定,不可自行調整,內文字體為標楷體12 點、間距16pt。檔案格式指定使用*.doc、*.docx,相關附件資料檔案格式指定使用*.zip、*.xls、*.xlsx、*.ods、*.doc、*.docx、*.odt、*.pdf,不得上傳單一圖檔。單次檔案上傳以30MB為限(如採壓縮檔限為zip檔)。基於高教評鑑中心資通安全規範,相關附件資料不可以外部雲端連結提供(例如Google Drive、One Drive等)。
(六)「申復意見回復說明」將於認可結果公布日併同「實地訪評報告」於高教評鑑中心「評鑑資訊管理整合系統」開放下載。
四、115年度品保認可作業近期重點時程摘要如下:
|
作業項目 |
重點時程 |
|
下載實地訪評報告初稿、上傳申復資料(若有申復才需上傳) |
6月24日至7月8日 |
|
下載實地訪評報告定稿及認可結果 |
預計8月底前 |
此致
各學院、各受評單位
研究發展處 敬啟
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