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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標題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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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適用勞基法之產學合作(含政府科研補助或委託辦理)計畫項下勞動型助理人員(含博士後研究人員、專任研究助理、勞動型-兼任研究助理及臨時工),其端午節之差勤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通知 中華民國115年6月9日 聯絡人:陳惠蘭組長、陳靜怡專任助理、楊子岳專案辦事員 柯幸茹專案辦事員、王紀淳職務代理 電話:2717162/傳真:2717165 主旨:有關本校適用勞基法之產學合作(含政府科研補助或委託辦理)計畫項下勞動型助理人員(含博士後研究人員、專任研究助理、勞動型-兼任研究助理及臨時工),其端午節之差勤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 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自106年1月1日起勞工之國定假日回歸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故本校產學合作(含政府科研補助或委託辦理)計畫項下勞動型助理人員(含博士後研究人員、專任研究助理、勞動型-兼任研究助理及臨時工)應於115年6月19日(星期五)端午節放假1天。 二、 如因計畫需要計畫專任人員(含博士後研究人員及專任研究助理)於端午節當天加班者,須先徵得計畫專任人員同意後於事前提出加班申請,並由計畫經費支給加班費(勞動基準法第39條);或依勞動部勞動條1字第1040130697號函,在徵得個別計畫專任人員同意後,將端午節與其他工作日(載明日期)進行調移。 三、 另因計畫需要勞動型-兼任研究助理及臨時工於端午節當天出勤者,須先徵得勞動型-兼任研究助理及臨時工同意,並由計畫經費支給2倍工資(助學金) (勞動基準法第39條)。   此致 各教學、行政及研究單位、計畫主持人、勞動型計畫人員 研究發展處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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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教育部「114年度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不定期追蹤查核名單暨查核結果」

一、 教育部為監督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之運作品質及維持專業化倫理審查,保障研究對象之權益,實施不定期追蹤查核。 二、 本案依據教育部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不定期追蹤查核作業要點第8點辦理, 查核名單暨查核結果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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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國科會修正「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五點、第十八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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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檢送本校115年度新週期系所學位學程「委託辦理品質保證認可」作業(以下簡稱品保認可作業),實地訪評之「自行開車委員入校停車處」海報板相關事宜,請查照。

通    知 主旨:檢送本校115年度新週期系所學位學程「委託辦理品質保證認可」作業(以下簡稱品保認可作業),實地訪評之「自行開車委員入校停車處」海報板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以下簡稱高教評鑑中心)115年5月8日高評字第1151000495號函及本處115年5月15日電子郵件通知辦理【如附件1~2】。  二、有關自行開車到訪委員人數,係依高教評鑑中心前開來函附件所示,本處業依受評單位製作入校停車處海報板,並於昨日(5月26日)下午陸續分送各學院,請各學院及各受評單位留意收件情況:   (一)蘭潭校區各受評單位已於昨日送達所屬學院。   (二)民雄校區及新民校區係以公務車投遞,預計今日中午前送達。   (三)請各受評單位儘早規劃引導動線並加以利用,另請務必確實指派專人於「高教評鑑中心大型接駁車入校停車處」及「自行開車委員入校停車處」舉牌引導訪評委員前往預備會議室,以避免訪評當日第一時間無受評單位人員接洽訪評委員。 此致 各學院及各受評單位 研究發展處                    敬啟

國立嘉義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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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立大學116年績效型補助款衡量指標新增「系所專任教師性別平等」項目

一、 依據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第32次委員會決議辦理。 二、依前開會議決議略以,大專校院應確保所招聘教師在專業能力符合要求,並兼顧學生受教權的前提下,積極打造性別友善、尊重多元且更具包容性的職場環境。爰教育部於116年績效型補助款新增「專任教師任一性別比率不得為0」衡量指標,針對各校專任教師員額規模達7人以上之系所,依指標進行檢核達成情形並將作為核配補助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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