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8年10月5日九十八學年度第一次計算機諮詢委員會會議通過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圖書資訊諮詢委員會會議(2025/12/30)修正通過
一、 國立嘉義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有效管理本校全球資訊網網頁系統,並使本校全球資訊網得以適時、適切的提供完整性與及時性資訊,推廣教學及研究成果,促進資訊交流,進而提升本校總體形象,特訂定本要點。
二、 本校全球資訊網網站建置與維運,應參考數位發展部所訂定之「政府網站服務管理規範」作為網站服務開發及內容維護管理之依據,並符合數位發展部「網站無障礙規範」相關規定。
三、 本校全球資訊網為中英文雙語言網站,為本校及所屬行政及學術單位網站之入口網站。權責劃分如下:本校全球資訊網所有文字、表單、圖片及多媒體資料版權歸屬於本校,各單位皆有參與製作與維護之責任;系統維運由圖書資訊處系統研發組負責,中英文版首頁及屬全校性之內容資料統一由祕書室彙整提供,並負責監督網頁內容之適切性。
四、 網頁內容之製作,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各單位由單位主管指定網頁負責人,負責管理該單位中英文版網站的建置及維護。單位網頁負責人除負責網頁資料更新外,應檢視網頁內容的正確性與及時性。圖書資訊處將定期產出相關統計報表,以利後續追蹤。
(二)圖書資訊處將定期檢視各單位網站連結之有效性,以提供資訊暢通之管道。
(三)各單位網頁負責人可於圖書資訊處網站下載「帳號異動申請表」,填妥後經單位主管核章,擲送至圖書資訊處辦理帳號申請作業。
(四)各單位網頁負責人職務異動時,單位主管應重新指定人選,並請於圖書資訊處網站下載「帳號異動申請表」,填妥後經單位主管核章,擲送至圖書資訊處辦理帳號異動作業。
(五)各單位網頁內容製作與更新,需經單位主管核定。內容嚴禁涉及人身攻擊、威脅性、毀謗性、猥褻性之文字。
(六)網頁資料及圖檔建置需尊重智慧財產權及符合合理使用原則,若有違反智慧財產權等事件,由該單位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若需引用他人資料,需明確標明來源出處或版權,並提供連結。
五、 單位網站異動(包括新增網站、刪除網站、網站更名)可於圖書資訊處網站下載「國立嘉義大學全球資訊網網站異動申請表」表單,填妥後經一級單位主管核章,檢附相關會議紀錄或簽呈文件,送至圖書資訊處辦理網站異動申請作業。
六、 本要點經圖書資訊諮詢委員會通過,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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