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7年6月23日九十六學年度第三次計算機諮詢委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0年3月21日九十九學年度第二次計算機諮詢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4年12月30日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圖書資訊諮詢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
1. 國立嘉義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確保公務電腦及網路使用安全,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2. 本注意事項適用之範圍為貼具本校財產標籤之電腦,財產使用人為管理者,應遵守以下規定。
3. 禁止使用未經授權之電腦軟體,遵守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
4. 請勿任意拆卸或加裝其他電腦設備。不可擅自更改系統環境設定,或設定未經授權之IP。
5. 慎選密碼,密碼至少每六個月更換一次,密碼長度應至少8碼。擁有特別權限之帳號,密碼更新周期縮短為三個月,長度應至少10碼。
6. 電腦設備不可未經申請任意架站或做私人、營利用途。
7. 電腦設備應隨時保持清潔,電腦附近請勿放置茶水、飲料、細小文具用品等物品,以免造成電腦設備損壞。
8. 離開前應先行關機,電腦關機應依正常程序操作。
9. 電腦應安裝防毒軟體,勿任意移除或關閉防毒軟體,並注意是否更新至最新的防毒引擎與病毒碼,使用外來檔案(USB隨身碟、磁碟片…等)應先掃毒。
10. 使用者應配合進行軟體更新,修補漏洞,保持更新至最新狀態,勿自行關閉系統自動更新程式。
11. Internet Explorer等相關瀏覽器安全等級應設定為中級或更高。
12. 防止社交工程(網路釣魚)等資安事件,電子郵件軟體應關閉收信預覽功能,並請勿任意開啟不明來源的電子郵件。
13. 電腦應使用螢幕保護程式,設定螢幕保護密碼,建議將螢幕保護啟動時間設定為10分鐘以內。
14. 非必要請勿開啟網路芳鄰分享目錄與檔案,並停用Guest帳號。
15. 請勿任意下載或安裝來路不明、有違反法令疑慮(如版權、智慧財產權等)或與本校業務無關的電腦軟體。
16. Microsoft Office軟體(包括Word、Excel、Powerpoint等)應將巨集安全性設定為高級或更高,執行特殊程式如須降低安全性,請進行安全檢查及管理。
17. 禁止使用點對點互連(P2P)軟體及tunnel相關工具下載或提供分享檔案。如因業務或研究必須使用,經單位主管核可後提出申請,各主管應加強監督使用情形。
18. 禁止閱覽不當之網路(如暴力、色情、賭博、駭客、惡意網站、釣魚詐欺、傀儡網路等)及瀏覽非公務用途網站,以避免內部頻寬壅塞,各單位主管應加強監督使用網路情形。
19. 禁止透過網路資源進行與工作內容無關之串流媒體、MP3、圖片、檔案等網路上的傳輸。
20. 上網行為需以不影響本校主要系統之網路效能為前提,若有資源上的衝突,將以本校主要系統為主。
21. 電腦內重要資料文件應定期備份,避免資料損毀。
22. 機密性及敏感性檔案資料應視需要進行實體隔離(與外部網路隔絕),或僅限於校內傳輸連結。機密性資料及文件不得以電子郵件或其他電子方式傳送。機密性資料以外之敏感性資料及個人資料,如需電子傳送應視需要先以加密或電子簽章等安全技術處理。
23. 本校每年不定期進行內部稽核,若查有上開違失事項,依「國立嘉義大學電子計算中心網路主機帳號管理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
24. 本注意事項經圖書資訊諮詢委員會通過,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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