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中華民國112年9月12日
聯絡人:蕭幸芬
聯絡電話:2717141
主旨:檢送蘭潭校區112年9月至113年7月搬運大型報廢品時程事宜,請各單位依說明辦理。
說明:
一、 依本校蘭潭校區財物申請報廢流程(如附件1),大型報廢品由本處資產組統一申請工友支援,本處事務組安排人力及車輛協助搬運。
二、 原則於每月最後一週週四事務組派員協助各單位搬運報廢品(如附件2),惟得視實際工作情形酌調整。
三、 注意事項:
(一) 各單位中小型報廢品應適時自行入庫,勿囤積廢品,不應以辦理活動、人員異動或單位無空間為由,另行要求本處資產組、事務組配合清理入庫。
(二) 各型報廢品,報廢單請分開填寫,俾利財物減損作業。
(三) 報廢之大型財產(如:冷氣機、冰箱、植物生長箱等),使用單位宜於汰舊換新時,請廠商直接將廢品送至資產組報廢品倉庫,以節省後續廢品入庫程序。
此致
各單位
總務處 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