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1階段學雜費(註冊費)繳費單,
一、列印繳費單方式:請至「學校首頁」>「E 化校園」>「學雜費繳費單暨繳費證明單系統」進入列印。
(網頁連結https://web085004.adm.
二、繳費期間:自即日起至113/9/6 止,請持繳費單至郵局、便利超商(7-11.全家.萊爾富.
三、請於註冊繳費截止日113/9/6前完成繳費,
註:本校學生應於每學期規定期限內繳納學雜費,
費者外,如逾期未繳費,依本校學則第9條規定應予退學。
四、本學期辦理休、退學及畢業離校已繳費需全額退費者,請於11
五、超過註冊繳費截止日2週內延緩註冊者:郵局、信用卡、ATM
★提醒同學,依據本校學則第9條規定,逾期未繳納學雜費,
六、特殊情況延緩註冊者:自113/9/26起,逾期繳費只能以
▲逾期繳費地點:蘭潭校區行政中心4樓-總務處出納組
▲收費人員: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人員
▲收費時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00至11:30
七、若112學年度第2學期尚有應向學校繳納之各項費用未繳者(
八、有關開學日期、就學貸款申請、學雜費減免申請或選課流程等事
九、就學貸款不可貸款項目:預計於113年10月16日起開放線
十、列印繳費證明單:需於繳費後4~7個工作日(不含假日)才能
十一、有關宿舍費如需新增或取消、更改,請洽各校區宿舍管理員,
蘭潭校區:05-2717371
林森校區:05-2732475
民雄校區:一舍05-2068333,二舍05-2068320
新民校區:05-2732700
進德樓宿舍:05-2732606
十二、其他各項繳費相關事宜,將另行公告或e-mail通知,
題,惠請與總務處出納組聯絡。
(一)日間學制承辦人:莊小姐,電話:05-2717248或2
(二)進修學制承辦人:蘇小姐,電話:05-2717248或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