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114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申辦通知
114.12.15
一、臨櫃對保:可列印繳費單(115年1月15日)起至註冊截止日(115年2月20日)止。 線上對保:115年1月16日起至註冊截止日115年2月20日止。
二、未於註冊繳費截止日(115年2月20日)開學前「掛號郵寄」下列資料視同未註冊: (蘭潭校區、新民校區→嘉義市學府路300號生活輔導組收;民雄校區→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 85號民雄學務組收)
(一)貸款申請書第二聯(學校存執聯),若未住校加貸校外住宿費者需另檢附住宿契約影本。 (二)註冊繳費單(請勿繳費、勿撕開,整張寄回) 。
(三)第一次申貸者,將學生本人郵局存簿封面影印本,裁剪「局、帳號及姓名」黏貼於貸款 申請書第二聯左下方空白處;曾申貸者將本人郵局局、帳號書寫於第二聯空白處即可。 三、就學貸款可貸項目及貸款金額,以繳費單所註明之可貸款項目金額為限;住學校宿舍者依住 宿費金額申貸,校外租屋者(依租約月租金額*6,但不可高於23,000元,需另繳交住宿契約 影本給學校留存備查)。貸款不足額部分及不可貸項目(如:語言輔導檢測費、設計指導費、 論文指導費)預計115年4月16日起可列印繳費單繳納。
四、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欲申請就學貸款者,請先辦理學雜費減免,再持減免後之註冊繳費單申 辦就學貸款。如有選修師資培育課程的同學,請務必先至師資培育中心開立學分證明,並確 認繳費單上有顯示學分費後再辦理。
五、就讀校區學制點選:蘭潭/新民校區日間學制請點選「國立嘉義大學蘭潭新民校區」、進修學 制請點選「國立嘉義大學進修學制蘭潭新民校區」;民雄校區日間學制請點選「國立嘉義大學 民雄校區」、進修學制請點選「國立嘉義大學進修學制民雄校區」。
六、辦理方式及須備資料:
(一)同一教育階段第一次申貸者:學生本人及父或母(或監護人、保證人)2人攜帶國民身分 證、印章,持繳費單、新式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至臺灣銀行任 一分行辦理。
(二)同一教育階段曾申貸者:請盡量利用「線上申請」(詳閱—臺灣銀行線上申貸操作程序)。 (三)貸生活費者,須持縣市鄉鎮區公所核發之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至銀行臨櫃對保。 七、申貸條件與付息:(★每學期3月/10月底前,以學生於臺銀所留電子郵件通知所得查調結果 超過120萬學生,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八、請至生活輔導組網頁助學資源/就學貸款項下填寫「就學貸款常識線上測驗」 ※就學貸款常識線上測驗網址 QR Code 九、各校區承辦單位/承辦人及聯絡電話/網址: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敬啟